乌鲁木齐
0991-2201177
您的位置: 首页 > 乌市买房解答> 什么是土地占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土地占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1-03-09 12:38 阅读量:2324 来源:乌鲁木齐好房

对于土地的权利,我们都知道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今天来看一看不一样的:土地占有权。什么是土地占有权以及土地占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土地占有权

土地占有权就是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实际控制权。它是行使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有国家和集体,但是国家和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未必亲自支经营和使用土地,这样就导致了土地所有权和占有权的分离。因此土地所有权人不一定就是土地占有人。

这个土地占有权,并没有任何契据所支持,主要因为占用人已将物业占有了一段长时间,而并没有人提出反对的话,占有人便可因此而将土地注册,成为土地的注册拥有人。

什么是土地占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图源网络,侵删

土地占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十二条)。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

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以上就是有关于什么是土地占有权以及土地占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的全部内容,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有更多房地产相关知识想要了解,请持续关注本站!

什么是土地占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对买房有疑问?直接找乌鲁木齐好房专业售楼客服,量身定制你的个人买房解决方案!
乌鲁木齐好房免费咨询电话: 0991-2201177

预约咨询

对买房有疑问?

直接找乌鲁木齐好房专业置业顾问,

量身定制你的个人买房解决方案!

  • 免费咨询:0991-220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