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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的经济耐用年限和使用年限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1-01-25 16:47 阅读量:4274 来源:乌鲁木齐好房

看到今天的题目,想必大家是没有很多的了解的,唯一能够与之有联系的,可能局势房屋产权年限了吧,今天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来看一下房屋的耐用年限为多少以及建筑物的经济耐用年限和使用年限的区别,一起看一看吧。


房屋的耐用年限为多少

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

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

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8、简易结构:10年。


建筑物的经济耐用年限和使用年限的区别

图源网络,侵删


建筑物的经济耐用年限和使用年限的区别

一、两者的区别

1、定义不同

使用年限是建筑物从建筑设计方面所讲的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而经济耐用年限,是从市场价值角度考虑建筑物本身的价值的,经济耐用年限是折旧年限的一种,是单位时间内使用成本最低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2、影响因素不同

使用年限是设计规定的一个时期,在这一规定的时期内,只需要进行正常的维护而不需进行大修就能按预期目的使用,完成预定的功能。而经济耐用年限使用时间愈长,单位时间所分摊的一次性购建投资愈少,但追加经常性维修和大修理费用则愈多。

3、资产评估的实际应用不同

对于房地合一的估价对象可依据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与建筑物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则来确定未来可获利年限。但如果一宗房地产拟在持有一定年限后进行出售或其他处理,评估的收益年限则为其准备的持有期问。

二、使用年限是50年。

运用成本法进行房地产评估时必须要注意建筑物的耐用使用年限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的年限是否一致。按照我国的城市土地相关管理规定土地使用期限到期以后,其地上建筑物和附属于上面的物的所有权一律由国家无偿取得。所以在对建筑物评估时,一般采用孰短的原则来确定。


建筑物的经济耐用年限和使用年限的区别

图源网络,侵删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的耐用年限为多少以及建筑物的经济耐用年限和使用年限的区别的全部内容,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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