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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流程/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1-01-22 11:39 阅读量:1389 来源:乌鲁木齐好房

之前为大家介绍了组合贷款是什么意思以及组合贷款的申请流程,相信大家对于组合贷款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组合贷款的贷款流程以及申请组合贷款的注意事项,下面跟小编一起看一看吧。


组合贷款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组合贷款流程/注意事项

图源网络,侵删


申请组合贷款有什么注意事项

1、用足公积金贷款

对于选择组合贷款买房的购房者来说,在申请房贷的时候需要对贷款金额进行规划,购房者应该尽量用足公积金贷款,并尽量延长贷款期限,同时大程度的缩短商业贷款期限,以便降低月还款额,同时节省贷款成本。只有公积金缴存者可申请组合贷款。所谓的组合贷款,即“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模式,所以想要申请此项贷款,借款人必须在拟购房所在地按时足额缴存了公积金,且公积金账户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中。

2、要选定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不同的还款方式适合不同的购房者,组合贷款的购房者在申请房贷之前是需要选择好还款方式的,在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要先对这些还款方式进行了解,确定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因为还款方式一旦在合同中约定,一般在整个借款期间就不得更改。

3、确定贷款金额

购房者在申请组合贷款之前,需要先确定自己的贷款金额是多少,然后再确定公积金贷款多少,商业贷款多少,申请组合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是由两个方面决定的,分别是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和商业贷款的最高额度,两者中较低者,就是组合贷款最终的可贷款额度。申请组合贷款中,公积金部分申贷金额一经确定不可更改,所以贷款申请人及配偶,需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最高可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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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组合贷款的贷款流程以及申请组合贷款的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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